3月22日,“年內10餘地提高城鄉低保標準”引發關注。據不完全統計,南昌、廈門、濟南、廣州、深圳、東莞、中山、汕頭、惠州、江門、肇慶等10餘地已提高2021年城鄉低保標準。
據報道,南昌規定,城鄉低保標準統一提至每月795元;廈門明確,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850元,增長幅度6.3%;濟南提出,城鄉低保標準分別提高到904元/月、676元/月,市中、槐蔭、天橋、曆城、濟南高新區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904元/月。
此外,廣州、深圳等一類地區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為1087元/人月,珠海、佛山、東莞、中山等二類地區為967元/人月,惠州、江門(不含台山、開平、恩平市)、肇慶(不含所轄縣)等三類地區為853元/人月,汕頭、韶關等四類地區城鎮為800元/人月、農村為551元/人月。
此外,另據媒體消息,2021年省級兩會上,上海、河南、黑龍江、內蒙古、山西、湖南、西藏等7省份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到,將上調低保標準。另外,重慶民政部門日前透露,也將適度提高城鄉低保標準。